评标入围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3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高投标限价的;□??????/???????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略)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略)家时,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一??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略)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 √是。□否。??????????????????????????????????????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初步评审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资格预审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项目负责人 | 与资格预审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2.2.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略)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5.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略)?分投标人业绩:??2?分其他:/分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否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略)(略)?分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本项目实行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阶段:(略)第二阶段:(略)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高和低(略)%(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高报价(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略)%(每0.5%一档);?√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高和低(略)%(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高报价(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略)%~(略)%(每5%一档);K1的取值范围为:?(略)%~(略)%(每0.5%一档);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略)%~(略)%,装饰、安装为(略)%~(略)%,市政工程为(略)%~(略)%,园林绿化工程为(略)%~(略)%,其他工程(略)%~(略)%。;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略)%。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评审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高和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终得分。(3)篇幅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略)分。□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页,每超过1页的,扣????分。(注:(略)(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4.1采用书面暗标答辩方式,答辩题目共两道题,每道题1分,满分2分。针对投标项目,由评标委员会设计题目,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4.2项目负责人答辩暗标要求:(略)注:(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开标室签到并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签到或未参加答辩的,则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不得分。(2)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文件内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其他人员参与答辩。若答辩项目负责人非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经发现,按无效标处理。(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开标现场服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安排。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总体概述:(略) | 不超过5?页
| 1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科学性、合理性及可实施性进行评分。 | 不超过4页
| 1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对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科学性、严密性、合理性进行评分。 | 不超过(略)页
| 1分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对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科学性、合理性及可实施性进行评分。 | 不超过(略)页 | 1分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安排是否能保证技术力量满足项目进度需求等进行评分。 | 不超过??(略)页
| 1分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的科学性、严密性、合理性及可实施性进行评分。 | 不超过(略)?页
| 3分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不超过15 ????页 | 1分 |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不超过5页 | 1分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 2分 |
√其他:(略) | 不超过(略)页
| 1分
|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企业(略)年?(略)?月?(略)?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业绩,有1个得1分,高得1分。(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略) 投标人(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可兼得分。 | 1分 |
| 项目负责人(略)年?(略)?月?(略)?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 (略)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业绩,有1个得1分,高得1分。(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略) 投标人(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可兼得分。 | 1分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略)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 (略)分 |
2.3.4(4)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乘以权重系数??/??%((略)%及以上),加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略)%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略)%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略)%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般为评标价的0.5%-1%)的,有一项扣0.1分,多扣1分。(3)特殊情形下,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分 |
2.3.4(5) | 其他 | ?/? | ?/? | ?/?分 |
3.4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5?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5?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5?名,影响判定第5名的,取报价低者优先,如报价也相同,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票的方式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
4.2 | 定标标准 | (1)企业信誉 ?①(略)3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 (略)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业绩(不超过 5项)(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略)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已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项目团队实力项目团队配置及组成,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或者相关文件。(3)履约评价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履约评价)(不超过5项)。 |
4.3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略)□集体议事法:(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