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略)
数量:(略)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略)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略)
数量:(略)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略)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略)
数量:(略)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略)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1、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此项无需提供)。
2、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 (略) 号)规定,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销售 III 类射线装置;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生产、销售 III类射线装置,若所投产品已获得射线装置豁免备案,可提供有效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表》代替制造商、代理商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投标地点:(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略)-(略);翔晟CA服务热线(略)-(略);新疆CA服务热线(略)。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略)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招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招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略)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略)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略)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略)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略)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略)%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略)%。
3、超过(略)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略)%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略)%。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略)%~(略)%(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略)%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鹤宇、李娟娟、王文周
电 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