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变更内容描述:(略) 在原合同约定内容中,食堂人工服务共分为教师食堂与学生食堂两部分,合同上限金额为(略)万。甲方教师食堂因服务实际需要,增加2名厨工((略)元/月/人),每月增加服务费用(略)元。增加人员后教师食堂共有6名工作人员,包含2名厨师及4名厨工。每月乙方服务费增加到(略)元(含税),按月支付。新增服务人员期限自(略)年合同签订之日起满6个月止。本次变更并不影响原合同总金额。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供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及甲方要求的考勤、服务记录、人员名单、验收确认等付款资料;乙方明确清楚甲方价款支付需经财政审批或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甲方因财政审批或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导致的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