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项目(略)年泰和人家地下停车场收费系统升级改造单位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如下:(略)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略)
2.比选人名称:(略)
3.比选时间:(略)
4.项目地址:(略)
5.服务期限:(略)
6.维保期限:(略)
7.服务要求:(略)
二、服务费用
本项目高限价为(略)元(含税)。具体以实际发生的停车场收费系统升级改造服务结算,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运输、器械、人工、服务、税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所有相关费用。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技术、设施设备及服务。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的系统供货、安装调试及升级改造服务。
3.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比选申请人及其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4.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四、比选材料与提交
1.比选申请书(详见附件)
2.比选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略)6年9月(略)日(略)时前,提交地点为:三明城发物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3.在递交比选材料的同时,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场核验签到。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比选人联系人:(略)
6.公告媒介:(略)
五、比选及评标办法
1.本比选项目采用低价中选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2.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仅有1家时,直接确定其为候选单位;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超过1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效报价低的为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球号排序在前。
3.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六、其他事宜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如有发现,比选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由中选人承担。
2.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3.中选单位应在比选人发出停车场收费系统升级改造通知后,2天内进场改造。
4.中选单位需派出持证专业操作人员对比选人小区进行全面停车场收费系统改造升级,改造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停车场道闸、出入口识别机、感应雷达、电脑主机及收费系统安装及调试)。
5.中选单位需安全施工,以正规渠道进行材料采购,施工人员需持证上岗,需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6.中选单位需确保停车场收费系统升级改造的服务质量,升级改造后需达到预期标准。
7.本次泰和人家停车场收费系统升级改造为项目升级改造一次价格,升级改造服务费实行包干制(包含但不限于运输、器械、人工、服务、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8.中选单位签订的合同应按比选人提供的合同范本。
9.比选申请人需了解泰和人家项目情况的,可在比选时间前,自行前往各项目现场踏勘。潜在比选申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对踏勘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
比选人:(略)
(略)年9月(略)日
附件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