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河区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穗天未保办发〔(略)〕2号)要求,结合黄村街实际情况,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采购黄村街未成年人保护第三方运营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略)
三、项目承接期限:(略)
四、项目采购内容
(一)人员要求:(略)
(二)工作内容:(略)
(三)服务范围:(略)
五、承办机构资质要求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予以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或社会力量。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资格或责令停业。
(四)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社会组织名单。
(五)有承接未成年人相关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验的机构或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一)承接黄村街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经办服务的项目计划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与本次采购服务有关的资质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七、报名公告发布时间、递交资料时间
(一)报名公告发布时间:(略)
(二)递交资料时间:(略)
(三)递交资料地点:(略)
八、服务单位选定
(一)若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单位不足3家,我单位可以发布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二)根据报名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由我单位从信誉、资质、方案、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集体研究比选,择优确定服务单位。
九、选定结果公示
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选定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发出选定通知书并与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黄村街道办事处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