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街道(镇)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指引(第二版)》(穗家服函〔(略)〕2号)、《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个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实施“南粤家政”羊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天人社〔(略)〕(略)号)要求,结合黄村街实际情况,对黄村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服务机构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略)
三、项目承接期限:(略)
四、项目采购内容
(一)人员要求:(略)
(二)工作内容:(略)
(三)服务范围:(略)
五、承办机构资质要求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予以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业务范围有家政服务。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资格或责令停业。
(四)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社会组织名单。
(五)有承接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相关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验的机构或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必须是“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注册单位。
(七)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一)承接黄村街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项目计划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与本次采购服务有关的资质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七、报名公告发布时间、递交资料时间
(一)报名公告发布时间:(略)
(二)递交资料时间:(略)
(三)递交资料地点:(略)
八、服务单位选定
(一)若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单位不足3家,我单位可以发布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二)根据报名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由我单位从信誉、资质、方案及以往服务经验等方面进行比较,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且方案优者为选定单位。
九、选定结果公示
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选定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发出选定通知书并与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黄村街道办事处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