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人才交流中心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人才交流中心装饰工程已由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现代农业科技创综合服务中心(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三江农科园管政文[(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佳木斯农高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工程规模:人才交流中心建筑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略)2(略)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略)年04月28日,总工期:1(略)日历天。(上述开(竣(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略)
2.6质量要求:(略)
2.7标段划分:(略)
2.8招标控制价:(略)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注:(略)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提供本企业((略)年6月-(略)年9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建办市函【(略)】(略)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前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3.7业绩要求:(略)
3.8项目管理机构:
1)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略)]3号)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时需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2)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略)年6月-(略)年9月中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承诺书,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超过 (略) 周岁,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将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有权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9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略)年9月24日9时00分至(略)年10月0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
6.3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8.3其他:(略)
8.3.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略)-(略)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8.3.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略)-(略)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
8.3.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略)
8.3.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略)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代理项目负责人:(略)
邮箱:(略)
监督部门:(略)
电 话:(略)
日 期:(略)年9月(略)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