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批准,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略)]JB-(略)-(略)-(略)号 | 宗地总面积: | (略).(略)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华北路东侧、东长城南路南侧 |
| 年限: | (略).(略)年 | 容积率: | 0.(略)≤ | 建筑密度(%): | (略).(略)≤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略).(略)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三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三类工业用地 | (略).(略)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略).(略)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 |
| 起始价: | 0.(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0.(略)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范围(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二)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三、竞买申请有意竞买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甘肃盛鹏源拍卖有限公司提出竞买申请,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符合竞买条件并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方有资格参加竞买。1、以拍卖方式出让的,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略)年(略)月(略)日到 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到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二)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终以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三)依据《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推进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嘉政办发〔(略)〕(略)号)要求,可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公开出让,相对应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为:(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略)
联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