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渠县风洞子电站至草街子(略)千伏线路工程 | 达州市渠县 |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 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环汇华院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为新建。 建设内容为: 1)(略)kV草街子变电站间隔完善 在(略)kV草街子变电站内预留的间隔场地上完善(略)kV风草线出线间隔,目前预留间隔土建及设备支架已建成,本次仅进行(略)kV配电装置安装。 2)(略)kV风草线输电线路 风洞子~草街子单回(略)kV线路(下文简称(略)kV风草线):(略) 风洞子(略)kV升压站出线间隔至本项目新建N1塔基电缆段利用风洞子水电站为本项目预留电缆沟(长度约(略)m);本项目新建N6塔基至草街子变电站出线间隔电缆段新建电缆长约0.(略)km,均位于变电站用地范围内。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植物保护措施:(略) 野生动物保护措施:(略) 2.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略):(略)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站内生活污水利用变电站原有化粪池处理,施工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线路施工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处理设施收集后处理。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牵张场等临时占地采取遮盖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如遇4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5.固体废物 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其中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市政建筑垃圾堆场处置。 6.对水源保护区的保护措施 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塔基施工时,采用人工开挖方式,水源保护区内不使用灌注桩基础,避免产生泥浆废水;施工人员就近租用当地现有民房(应位于渠县天星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外),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后用作农肥,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池集中转运;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取、弃土点等临时场地;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临时工程远离渠江布置,采取围挡措施,禁止施工人员进入保护区的水域范围,禁止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废油、弃土等排入水体严禁在水域内清洗机具、捕鱼、渣土下河等破坏水资源的行为,避免弃渣下河;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避免残留污染物在水源地的集雨范围内造成污染。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居民集中区;导线选择合理的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线路与其他电力线交叉跨越时,其净空距离满足《(略)kV~(略)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略)-(略))要求;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小对通讯线的干扰。 2.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线路路径选择时已避让集中居民。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运行后无废污水产生。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线路投运后,无固体废物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