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鼎服饰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承包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答疑澄清信息
1、答疑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3.2详细评审投标人资信第5条具有有效的食品可追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答疑:(略)
《可追溯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覆盖范围覆盖食品领域可追溯管理相关要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食品可追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效力相同,能够满足项目对于食品可追溯管理体系的评审要求。且不同发证机构对证书名称也略有偏差。
答:(略)
问题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3.2详细评审配送能力:(略)
注:(略)
答疑:(略)
投标人长期固定租赁车辆完全满足食材配送要求且全国多地政府采购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评分规则均同步认可自有车辆+合规长期租赁车辆计分,租赁车辆仅需提供完整租赁合同、行驶证、保单、专供承诺即可参与打分,有大量官方更正公告可佐证该通行评审逻辑。仅限投标人自有,单纯以车辆所有权作为加分门槛,与项目实际履约需求无关,抬高投标门槛。
答:(略)
问题3.本项目为场内职工食堂承包,招标需求及合同均未约定由承包方承担外部食材采购长途配送工作,食材可由食材供应商直接送货至食堂现场。自有厢式冷链车辆不是本项目履约必要条件;评分规则仅认可自有车辆,不认可合法租赁、外部合规冷链车辆,以企业固定资产规模设置加分,排斥轻资产团餐服务商,根据:(略)
答:(略)
问题4.“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级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属于企业过往荣誉,并非本项目食堂服务履约的必要能力,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设定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建议取消该项“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级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加分,或者修改为“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行政主管部门为投标人经营的餐厅或食堂开具的无食品安全事故证明”。
答:(略)
问题5.“食品可追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非招标通用要求,仅极少数企业拥有,不具备公平公正的普遍性要求,并且根据9月(略)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认证信息报送和认证证书信息查询管理的公告》,该体系将于9月(略)日起下架认监委查询系统,无法在在认监委官网上查询。建议该条款调整为其它通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HACCP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答:(略)
2、修改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
获奖情况 | 1、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餐饮相关荣誉证书的,每提供1项的得3分;满分6分。未提供不得分。 2、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AA级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3分,满分3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略) (2)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9分 |
应急预案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略) 优得6<F≤8分,良得3<F≤6分,一般得1≤F≤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8分 |
修改为:
获奖情况 | 1、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餐饮相关荣誉证书的,每提供1项的得3分;满分6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略) (2)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6分 |
应急预案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略) 优得7<F≤(略)分,良得3<F≤7分,一般得1≤F≤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略)分 |
3、增加内容:
本项目中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同时中标人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招标人损失的,应当赔偿。
澄清修改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