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妥善处理安岳县某城市综合体项目投资合同纠纷,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安岳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受安岳县人民政府委托,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民事诉讼代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城市综合体项目诉讼代理服务
(二)项目背景
安岳县人民政府与某公司于(略)年至(略)年期间,先后签订《某城市综合体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及三份补充协议。协议履行过程中,对方未按约定完成合同义务,构成违约,涉及已拨付扶持资金若干。为依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追回相关资金及违约金,安岳县人民政府拟就该项目投资合同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现选聘专业律师事务所提供一审诉讼代理服务。
(三)服务内容
中选律师事务所为本案提供全流程民事诉讼代理服务,具体包括:
1.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材料,开展法律分析与风险研判,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2.起草、修改、完善民事起诉状、证据清单、代理词、上诉状、保全申请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全部诉讼法律文书;
3.代理办理立案、财产保全、举证质证、开庭审理、调解和解等民事诉讼一审全流程工作;
4.若本案在民事诉讼立案审查阶段或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认定案涉争议属于行政协议纠纷、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并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裁定,或经司法释明需通过行政诉讼程序主张权利的,中选律师事务所应无缝承接本案全流程行政诉讼代理服务,涵盖行政起诉、证据梳理、出庭应诉及推进等全部法律程序。
5.配合委托人开展与本案相关的其他法律辅助工作。
(四)服务期限
自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所涉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的一审全部终结之日止。
二、参选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近3年执业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惩戒;
(三)拟指派的主办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同时具备民商事合同纠纷、行政协议纠纷类案件代理经验,具有政府类诉讼代理经验者优先;
(四)与本案对方当事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无利益冲突情形;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转包、分包服务内容。
三、比选规则
(一)本次比选采用低价中标法。
(二)比选工作组先对所有参选文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且完全响应本公告服务要求的参选单位,进入报价排序环节。
(三)按参选总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报价低的参选单位确定为中选候选人;若出现低报价相同的情况,由比选工作组结合参选律所同类案件业绩情况确定终中选单位。
(四)参选报价为总价包干价格,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的所有费用(含律师服务费、差旅费、资料费、通讯费、程序转换产生的全部工作成本等),委托人不再支付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参选文件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略)
(二)递交地点:(略)
(三)参选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2.参选单位基本情况、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
3.拟指派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从业简历及同类案件代理业绩证明;
4.报价函(明确总价包干金额,大小写一致);
5.简要服务方案(含案件代理思路、工作节点安排)。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略)
比选地点:(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七、其他事项
(一)中选单位与安岳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签订服务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岳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负责解释。
安岳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略)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