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北京健智源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币种为人民币。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基准日(略)年6月(略)日,累计债权总额(略),(略).(略)万元,其中本金余额(略),(略).(略)万元,利息、罚息、复利等(略),(略).(略)万元,一审案件受理费(略).(略)万元,保全费0.5万元。
二、债权担保情况
该户债权担保措施为抵押担保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抵押担保
香河中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廊坊市香河县(略)国道东侧、安城街南侧的三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顺位为顺位抵押。抵押物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面积合计(略),(略).(略)平方米,地上规划总建筑面积(略),(略).(略)平方米。抵押物为目前为未开发状态,场地平整,地上无建筑物。
(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佳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付书全、付博佳、李鹏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北京金融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于(略)年(略)月2日和(略)年9月(略)日出具((略))京(略)民初(略)号和((略))京民终(略)号《民事判决书》,我司胜诉并判决债务人及相关担保人偿还欠付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等,且我司就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抵押登记顺序享有优先受偿。
该户债权后续进入了执行异议之诉流程,(略)年7月(略)日,北京金融法院出具((略))京(略)民初(略)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我司胜诉并且驳回了执行异议申请人的全部请求。目前执行异议申请人已提起上诉。
四、债权处置方式:(略)
五、交易对象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略)
六、交易条件:(略)
七、公告发布日期:(略)
八、公告有效期限:(略)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物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公示事项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