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松花江流域富锦市别拉音子山生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由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松花江流域富锦市别拉音子山生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富发改[(略)](略)号)批复建设,招标人为富锦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略)%,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富锦市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 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名称 :(略)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略)
2.3 高投标限价 :(略)
2.4 招标范围 :(略)
2.5 建设地点 :(略)
2.6 计划工期 :(略)
2.7 质量标准 :(略)
2.8 标段划分 :(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资质要求:(略)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1)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要求:(略)
(2)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略)
3.4资格审查方式:(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略)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注:(略)
拟投入的项目部所有人员未承建其他在建项目,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已承建其他项目,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完全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略)
4.2 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 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 年 (略)月(略)日 (略) 时 (略)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 本项目为远程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 开标时间:(略)
6.3 开标地点:(略)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 ,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评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盲评,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济标评审采用明标评审。具体评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略)
(略).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略).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 话:(略)
业务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邮 箱:(略)
(略).其他
(略).1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略)-(略)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略)-(略)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
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略)
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