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创新揭榜机制,促进成果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经(略)年5月需求征集和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论证、综合筛选,现发布(略)年度襄阳高新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揭榜制项目需求榜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方向及项目
本次发榜项目围绕《襄阳高新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三大产业化方向:(略)
二、揭榜方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
2.拥有榜单项目所需的核心技术成果,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纠纷。
3.近三年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无违法违规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记录。
4.接受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作开发、作价入股等市场化合作方式,能够与发榜方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
5.鼓励产学研联合揭榜。联合揭榜的,须明确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及任务分工。
三、揭榜流程
1.对接洽谈。揭榜方对照榜单联系发榜方,对接需求,洽谈合作。
2.提交材料。填写《(略)年度襄阳高新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揭榜制项目揭榜申报书》(资质证明、知识产权证明、技术成熟度证明、团队情况、合作意向等)(附件2),附诚信承诺书(附件3)。
3.评审论证。高新区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重点评价技术先进性、成熟度、产业化目标、承接条件、合作模式、预期效益等,必要时现场考察。
4.签约实施。通过评审的,发榜方与揭榜方签订技术合同或合作协议,明确任务目标、技术指标、经费投入、知识产权归属、收益分配等。
5.支持管理。经襄阳高新区管委会审议通过的项目按《襄阳高新区关于促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落地的若干措施》给予支持。
四、材料报送
请揭榜方于(略)年(略)月(略)日前,将揭榜申报书(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的电子版(Word及盖章PDF)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报送高新区科技局(略)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1.发榜方明确专人负责,主动对接服务,不得设置排他性、歧视性条款。
2.揭榜方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3.双方不得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输送;合作应市场化,合同合法合规,权益分配清晰合理。
4.未尽事宜由襄阳高新区科技局解释。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地址:(略)
附件:(略)
2.(略)年度襄阳高新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揭榜制项目揭榜申报书
3.诚信承诺书
襄阳高新区科技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