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略)
数量:(略)
预算金额:(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特定资格条件:(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获取采购文件前,投标人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略)}(略)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略)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http:(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备注:(略)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略)分钟内投标人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投标人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异常处理,并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其余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继续有效,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标前准备:(略)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略)
(2)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略)
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详见:(略)
(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乐采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①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略)
②采用现场方式送达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至:(略)
(5)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质疑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