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泉县固体废物资源回收再利用项目已由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甘泉县固体废物资源回收再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政办行审发〔(略)〕(略)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甘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慧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工程规模:(略)
2.3计划工期:(略)
2.4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略)
监理标段:(略)
2.5项目估算总投资:(略)
2.6标段划分:(略)
施工一标段:(略)
施工二标段:(略)
监理标段:(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一、二标段:(略)
3.2监理标段:(略)
3.3业绩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略)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8日(略)时(略)分(同开标时间),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6.3本次资格预审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开标,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7.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和《甘泉县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单位:(略)
联系人:(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