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批准,邯郸市肥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略)-(略)号 | 宗地总面积: | (略).(略)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肥乡区富安路北侧、南西落堡村南侧、曹前线西侧 |
| 年限: | (略).(略)年 | 容积率: | ≤0.(略) | 建筑密度(%): | ≤(略).(略) |
| 绿化率(%): | (略).(略)≤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供电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供电用地 | (略).(略)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略)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 |
| 起始价: | (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行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此次公开出让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略)年(略)月(略)日到 邯郸市肥乡区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到邯郸市肥乡区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在邯郸市肥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 2、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3、竞得人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4 、项目开发建设按宗地规划条件执行。5、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一切税费,竞得人除应按出让合同缴纳出让价款外,其它税费由竞得人另行向政府部门缴纳。6、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7、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出让文件以实际领取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略)
联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邯郸市肥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