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交投(成都)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高速公路智慧收费云站应用研究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公司招标计划,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交投(成都)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全国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后,联网收费体系进入“一张网运行”新阶段,交通运输部收费站标准化专项试点技术方案等政策明确要求收费站向标准化、自动化、智慧化转型。当前收费站普遍存在特情处置依赖人工、计费稽核滞后、系统分散部署升级慢、成果难以复制等问题。本项目以《新疆交投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站级系统标准规范》为遵循,拟研发面向收费站标准化建设的一体化解决方案软件平台,力求特情处理时间≤(略)秒、ETC交易成功率≥(略).5%、新功能推广周期由数月缩短至数天。为提升通行效率与收费准确性,降低计费差错与逃费损失;压缩系统迭代周期,增强对政策与运营变化的响应能力;沉淀可复制推广的产品与标准体系,为收费站标准化、智慧化建设提供行业标杆样板。
现有收费站系统多采用本地化、分散式部署,新功能从研发到上线依赖逐站改造,升级周期长、跨站点推广效率低,难以适应收费站标准化专项试点对系统快速迭代、统一管理的要求。本模块旨在建设统一的发布部署服务,实现应用集中管理、在线部署与批量升级,将新功能推广周期由数月压缩至数天,支撑跨站点快速复制部署。为实现收费站应用的集中管控与敏捷交付,减少人工逐站升级成本,降低升级对车道业务的影响;显著提升系统迭代速度与运维效率,为收费站标准化建设成果的规模化复制推广提供关键支撑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即XTYF-1标段、XTYF-2标段。
XTYF-1标段为标准化车道云交易及运行监测一体化系统研究与开发,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1)收费业务与接口标准化研究。研究ETC专用车道、货车ETC专用车道、ETC/MTC混合车道、自助/ETC混合车道等典型场景的交易与特情处置流程,统一车道收费界面、交易日志、数据格式、传输方式及加密机制;制定并完善部—省—站三级数据交换、站级核心服务和车道外设接口规范,实现RSU、车牌识别、车型识别、称重、栏杆机、显示屏、自助设备、移动支付终端等设备的标准化接入。
(2)站级联网收费系统研发。研发站级管理、远程值守、云交易、数据处理与入库、部站传输、省站传输等功能,建设参数、交易、计费、名单、外场控制、消息等服务能力;实现交易数据集中处理、费率计算、名单校核、在线计费、特情协同处置、数据直传及收费站业务精细化管理,并兼容既有站级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库及交易数据格式。
(3)车道收费系统研发。研发ETC/MTC收费前端及数据处理、参数、交易、计费、名单、外场控制、设备兼容层、分离式治超、站级预称重、远程值守等车道侧服务,完善入口、出口、混合车道、自助收费等业务功能;研究离线收费、故障转移、数据完整保存与网络恢复自动续传机制,提升复杂场景下的交易连续性和车道通行效率。
(4)运行监测与智能运维研究。建设收费软件、参数、外场设备、网络、数据传输和日志监测能力,对车道软件、站级系统、数据上传及时性、参数更新和ETC交易成功率等关键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告警和分析,形成“感知—计算—预警—故障消除”闭环。
XTYF-2标段为收费应用发布部署系统研究与开发,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集中发布部署与安全保障研究。研发面向各收费站的节点管理、应用部署、批量升级、任务管理、版本管理、容器运行监控和日志审计能力;研究系统冗余、降级部署、数据加密、权限管控及网络、数据、设备多层次安全防护措施,保障断网、断电、极端天气及设备异常等情况下业务持续运行或快速恢复。
2.3服务期
(1)本项目实施及初步验收工作须于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3个月试运行阶段;试运行合格并完成终验收后,进入2年免费质保及维护服务期。
(2)免费质保及维护服务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略)
3.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附件“资格审查条件”。
3.6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2个标段的竞标,且只允许被授予一个合同。参加不同标段投标时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可以重复或相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略):(略)
4.2招标文件0.(略)元,平台服务费XTYF-1标段(略)元/标段,XTYF-2标段(略)元/标段。平台服务费缴纳后不予退还(因转账存在延时,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平台服务费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各投标人应当以各自名义独立完成平台服务费的缴纳,如出现同一相关信息,招标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5.2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略)
6.2开标方式:(略)
6.3开标地点:(略)
7.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采取全流程电子方式进行,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https:(略)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略) |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 地 址:(略)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人:(略) |
| 电话:(略) | | 电话:(略) |
| 纪检监察:(略) | | 电子邮箱:(略) |
| | |
|
新交投(成都)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