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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司法变卖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9日(略)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
一、变卖标的:
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兴泰路兴泰大街(略)号8幢(略),建筑面积:(略)
起拍价:(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略)
执行案号:(略)
咨询电话:(略)
李先生:(略)
集中看样时间:(略)
特别提醒:(略)
1.如拍卖标的是房屋的,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因竞买人购房资格不符合当地购房政策的,法院不再出具过户裁定及相关协执文书,并一律按悔拍处理;
2.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3.司法拍卖为瑕疵品拍卖,各竞买人需要谨慎参拍。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略)天,如有竞买人在(略)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略)小时竞价倒计时;(略)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略)
瑕疵说明:
1.房屋属性详见房屋现状及查册表,评估(询价)报告仅供参考,法院不对财产质量作瑕疵担保;
2.待拍卖房屋目前由被执行人家庭居住,被执行人向本院书面承诺房屋成交后(略)日内搬离房屋,交法院处置;
3.本案按现状拍卖,成交后负责交付场地,但不保证被执行人能按时交付,存在交付时间无法确定的风险;
4.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或买受人等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终核定为准】,依法由应负担的主体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须在收到法院拍卖成交裁定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代缴税费的凭证,逾期未向法院提交代缴税费凭证的,法院不再就买受人代缴的税费办理退费,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如拖欠水电费、物管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若被执行人拒绝腾空,法院将采取强制腾空措施,需要买受人提供符合条件的临时安置房,并安排搬家公司将屋内物品搬至临时安置房,相关费用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可凭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费。
上述拍卖标的为瑕疵品拍卖,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各《网络司法拍卖公告》及《网络司法拍卖须知》,一切风险和瑕疵请竞买人谨慎考虑。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全部缴纳。
银行付款方式:(略)
成交后财产交接联系方式:(略)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略)〕(略)号《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略)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竞买人如有司法拍卖按揭贷款(法拍贷)需求的,可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向以下银行咨询办理,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利率及放款时间等均由银行依据信贷政策独立审核确定:
银行:(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庄小姐 (略)
银行:(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周经理 (略)-(略) (略)
银行:(略)
联系人:(略)
银行:(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吴先生 (略)
银行:(略)
联系人:(略)
银行:(略)
联系人:(略)
常先生 (略)-(略) (略)
重要提示:
1.上述银行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本院不参与银行贷款业务的协商、审查及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亦不对该等银行的贷款服务能力作任何承诺或保证。
2.竞买人与银行之间因贷款申请、审批、放款等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及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若银行贷款未获批准或未按期发放,竞买人仍须按《竞买公告》及《拍卖须知》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拍卖余款,否则按悔拍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买人亦可自行选择其他具备法拍贷资质的金融机构咨询办理,不限于本公告列明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