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砂磨造粒自动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略)
各投标人:
陶瓷砂磨造粒自动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为:(略)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略)
注:(略)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条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为:(略)
3.本项目下载招标资料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均改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
4.本项目第五章供货要求第5节项目主要设备清单附表预混系统中,“均质设备(1.能满足粗磨进料要求,提高预混分散效率;2.能满足(略)微米粉料进料要求;3.传动形式:(略)
5.本项目第五章供货要求第5节项目主要设备清单附表中以下位置描述分别变更:(略)
(3)加胶系统-1.5m3加胶罐,釜体容积:(略)
(4)造粒系统-1.5m3待喷罐,釜体容积:(略)
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日期:(略)
澄清公告.pdf
澄清、修改、补充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