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略)年到(略)年,市水利局连续3个年度分别成功申报万安县蕉源、芦源和左岸3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设,共下达省级及以上资金(略)万元,项目和资金安排全市靠前。
二是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略)年以来,累计下达省级补助资金(略)万元、统筹安排市级补助资金(略)万元支持万安县(略)座山塘加固整治;(略)年以来,累计下达省级补助资金(略)万元支持万安县(略)处农田灌溉“后一公里”问题灌片整治。
三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动工程养护。自(略)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来,市水利局指导万安县建立健全了“运行管护机制”、明确了农田水利工程运行“四个主体”责任,共下达省级以上改革资金(略)万元,有效推动了灌区骨干工程“第三方”物业化维养,农田灌溉有了保障。
下一步,市水利局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将继续支持万安县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和完善。
一是加大灌区建设力度。吉安正加快谋划建设一批大中型灌区,其中井冈灌区是吉安市跨行政区域、覆盖全流域的灌区项目,已列入“两重”重大项目清单,该项目规划以万安水库为主要水源之一,灌区建设范围基本覆盖万安县全域,对于万安县完善农业灌溉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有重要支撑作用。
二是加强管护资金保障。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建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由水费收入、经营收入、财政补助等组成的合理负担机制,在不增加农户种粮负担的前提下,按照水费+精准补贴的方式,推动成本水价执行到位。充分用好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确保农田水利设施“有人管、有钱管、管的好、可持续”。
三是强化管护机制运行。继续坚持以实施农田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为方向,推进第三方开展物业化、专业化维养,推行农田水利工程“管养分离”,推动农田水利设施维养由行政管理向合同管理转变,实现政府监督、市场管护、群众受益的新格局。
同时,建议万安县坚持“两手发力”扩大有效投资,充分用好金融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政策,积极吸引社资本参与灌溉工程建设和维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