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郴州市山洪监测设施设备市级检视技术服务组织公开选取活动(以下简称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工作任务
1、(略)年(略)月1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对郴州市山洪监测设施设备开展市级检视技术服务,内容包括(略)个山洪监测站点和(略)个县级山洪监测预警平台运行情况的检视:(略)
2、合同签订后(略)天内修复宜章县寺山坪、汝城县楼江河两个山洪监测站点,并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3、服务费上限:(略)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不得有被相关监督监管部门列入负面清单;
3、比选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以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比选;
4、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如有资料造假,(略);经发现,取消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投标。
三、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比选申请人自(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略):(略)
四、比选投标文件递交
1、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比选投标文件,于递交比选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比选投标文件送达至比选地点。
2、递交比选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五、比选方式、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略)
2、比选地点:(略)
3、比选方式:(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郴州市水利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