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投标人
问题1 关于按第5.2.1条定额规定测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4项2.5%费率不一致以何为准的问题
【问题】根据贵公司提供的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2.1编制规范中:(略)
【回复】
(一)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4项及投标函的约定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4项明确:(略)
(二)第五章第5.2.1条所列《电网技术改造及检修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略)年版)》(国能发电力〔(略)〕(略)号)、《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略)年版)》等,是本工程套用定额、计取各项费用和进行价格调差的一般计价依据。投标人按上述定额及费用计算规定测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4项规定的2.5%不一致的,属于招标文件对该项费用计取标准的特别约定,应按2.5%执行;按定额及贵州省现行规定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高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2.5%的,应按较高标准足额计列,即“只高不低”,确保单列金额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的2.5%。
(三)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在工程预算书“措施项目计价表”中单列,并在投标函、合同协议书中按【必填】要求如实填写金额。合同履行中,按合同通用条款第6.1.6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中,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新增,并应专款专用、单独列项备查。
(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已明确:(略)
问题2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按2.5%计列的计费基数是否为整个项目总价的问题
【问题】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第1.3.4点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2.5%计列,是按整个项目总价的2.5%计算吗?
【回复】
(一)不是按含设备费在内的“整个项目总价”计取。按投标函格式的明确表述,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费基数为“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即投标总价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金额;费率为电力工程2.5%。计算公式为:(略)
(二)因本项目无设备购置项目,投标报价不发生单列的设备购置费。因此,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费基数即为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合计金额),各投标人按“投标总价×2.5%”计算并在工程预算书“措施项目计价表”中单列即可,按定额及贵州省现行规定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高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2.5%的,应按较高标准足额计列,即“只高不低”,确保单列金额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的2.5%。
(三)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参与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让利、下浮的计算基数。投标人应在投标函及合同协议书中填写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具体金额(合同协议书该项标注为【必填】),并在报价编制说明中列明计费基数、费率和计算式,确保工程预算书“措施项目计价表”、投标函、合同协议书三处金额一致。
问题3 关于《设计说明》所述《线路迁改路径示意图》(图号JD-(略))未找到、请求补充图纸的问题
【问题】根据贵公司提供的《盘南公司小雨谷村线路迁改工程设计说明书》第3.1.1点线路路径:(略)
【回复】
(一)经招标人会同设计单位核实,《设计说明书》第3.1.1条所指《线路迁改路径示意图》(图号:(略)
(二)因《线路迁改后路径平面示意图》涉及敏感内容。根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对涉密(敏感)资料的上传限制,以及招标人保密管理要求,该图不在交易平台上传、补发,也不随答疑(澄清)文件提供电子件。
(三)投标人确需查阅该图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招标人处(地址:(略)
(四)线路路径、杆塔型式及数量、地形系数、地质系数、人力及汽车运距等投标计价所需参数,已在随招标文件发放的《设计说明》、各线路杆塔明细表、平断面图等设计文件中载明,投标人应据此并对照招标工程量清单核对工程项目、工程量和工地运输等计价内容;路径平面示意图不予上传,不影响投标报价编制的完整性。属于上述已发放施工图纸范围内应予计列而投标人漏报、少报、缺报的,按第五章第5.7条第(五)、(六)项,视为该部分费用已包括在其他项目单价、合价中,合同履行和结算时不予增补。
(五)本次澄清系对设计文件涉密图纸查阅方式的明确,不改变线路路径方案、建设规模和招标范围。
问题4 关于本工程是否设有暂列金额及专业工程暂估价、投标函相应栏次如何填写的问题
【问题】根据贵公司提供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的(一)投标函中有关于暂列金额及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填写,请问这个项目是否有暂列金额及专业工程暂估价,请核实。
【回复】
(一)经核实,本工程不设暂列金额,也不设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第1~(略)章)中未开列暂列金额、暂估价(含专业工程暂估价)及计日工项目,本工程亦无另行发包的暂估价专业工程和暂定金额工作内容。
(二)商务标投标函格式“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略)
(三)投标函、合同协议书中的上述栏次系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用格式,栏次存在不代表本工程实际设有该项费用;本工程实际费用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历次答疑(澄清)回复为准。投标人自行增列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属于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及附件B《无效标条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问题5 关于项目经理(略)kV输电线路施工管理工作经验的证明方式、认可职务范围及本单位任命文件是否有效的问题
【问题】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略)kV输电线路施工管理工作经验”,请问:(略)
【回复】
(一)关于证明方式。“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略)kV输电线路施工管理工作经历(现场实际管理经验)”属于投标人资格条件(招标公告第3.1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招标文件对项目经理明确要求附具的证明材料为:(略)
(二)关于职务范围。“(略)kV输电线路施工管理工作经历”是指在(略)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工程项目中从事施工组织施工管理岗位工作的经历,并不限于曾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略)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中担任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职务的,其工作经历予以认可,可在简历表中按实填列,投标人对简历及工作经历的真实性负责,可核验。
(三)关于任命文件。投标人本单位出具的任职(任命)文件,可以作为证明其本人在相应(略)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中担任上述施工管理职务的佐证材料,投标人可随简历表一并附具。但任命文件仅为工作经历的补充佐证,不能替代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等必备资格证明材料。
(四)拟派项目经理还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略)
问题6 关于技术负责人(略)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的证明方式及是否需另附业绩证明材料的问题
【问题】本项目评标办法中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从事(略)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项目管理经验满5年以上,……”,要求提供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由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为准,请问技术负责人提供工作年限证明即可,业绩在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中提供是否满足要求,且无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回复】
(一)满足。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项第(2)目“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技术负责人评分项(本项2分)的评审标准为:(略)
(二)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工作年限证明、业绩证明及劳动关系证明应当真实、有效,提供虚假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或业绩证明的,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关于弄虚作假投标的规定及第三章附件B《无效标条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