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凯里市农业农村局(略)年常态化帮扶资金(衔接资金)项目档案进行审查和指导工作,提升项目档案资料完整性,确保在服务项目招标过程中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公开向社会比选1家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单位:(略)
二、征集类别:(略)
三、招选代理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预算:(略)
四、申请机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五、申请机构应提供资料
参照附件编制投标材料。以上资料所有复印件和资格材料、报价等均需密封加盖公章供留存,如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完整,谢绝投递。
六、比选工作安排
1.报名和投递文件接收时间:(略)
2.报名方式:(略)
3.联系人:(略)
七、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1.比选申请人须准备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逐页标注页码。文件正本每页均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比选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范本填写,比选文件中未提供格式范本的,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编制。
3.比选申请人须确保在比选过程中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若提供虚假材料,比选人有权取消比选申请人的比选资格。
4.比选申请人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密封套外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5.为保证比选过程资料完整和归档,响应文件比选后不予退还。
八、比选办法
1.比选由比选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比选人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含)以上。
2.评审小组负责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依法依规,根据比选文件所列评审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九、比选评审
1.比选小组依照资格审查表对所有比选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下一阶段比选环节。(注:(略)
2.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采取百分满分制。评审小组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依照综合评分表内容逐一打分(综合评分表详见附件2),以评审小组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比选申请人的终得分。总得分高的比选申请人确定为本次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
十、其他事项
(一)代理服务费按黔招协〔(略)〕(略)号文件执行,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二)代理机构制作参选文件及参加本次比选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无论是否中选,均不作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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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市农业农村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