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西昌市人民政府批准,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XC1-Ba-(略)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略).(略)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西昌市宁远大道南侧、迎宾大道西侧 |
| 年限: | (略).(略)年 | 容积率: | 1.(略)<并且≤2.(略) | 建筑密度(%): | ≤(略).(略) |
| 绿化率(%): | (略).(略)≤ | 建筑限高(米): | ≤(略).(略)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略).(略)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略)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B(略) |
| 起始价: | (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0.1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略)年(略)月(略)日到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胜利南路(略)号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四楼)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到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在西昌市自然资源局(胜利南路(略)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成交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买受人应当缴纳的土地交易手续费和其他税费。(二)XC1-Ba-(略)地块买受人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之前缴纳完土地成交价款的(略)%,(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之前缴纳完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及税费(拍卖出让后1个月内缴纳完土地总价款的(略)%,1年内缴纳完全部土地价款和税费)。须在(略)年(略)月(略)日前向西昌市自然资源局缴纳交易手续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财务核定为准)。(三)买受人应按土壤污染防治要求做好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在开工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按地灾防治和防洪相关要求进行建设,提高抗震设防标准以确保安全,对有隐患的地块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防治,同时做好环评相关工作和对该宗地涉及耕地部分开展表土剥离再利用工作。买受人不得破坏宗地范围内政府已建设完成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下设管网等设施。(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略)
联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