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竹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项目已由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溪发改审批〔(略)〕5号《关于竹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建议书的批复》、溪发改审批〔(略)〕(略)号《关于竹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变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溪发改审批〔(略)〕(略)号《关于竹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溪润源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通过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略)年第3批湖北省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鄂财债发〔(略)〕8号下达。项目出资比例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其他:(略)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略)
标段划分:(略)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略)
2.3其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在开标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签到,收到投标文件解密消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解密。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略)
地址:(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政编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