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交纳购买保证金(略)万元。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略) 4.根据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略) 5.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被确定为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济南产权交易平台指定账户,逾期不签署合同、不支付相关交易费用的行为,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终受让资格,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网络竞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挂牌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的差价(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因被确定的受让方违约放弃受让导致标的重新挂牌的,该违约受让方不得参与报名。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严格遵守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项目成交后,由委托人负责装车,竞得人自行组织车辆、设备及人员进场清运,全程自行承担安全、交通、环保、扬尘、运输等所有责任和费用。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收到转让方清运通知之日起(略)日内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清运工作。逾期未清运完毕的,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对剩余标的物另行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处置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9.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挂牌手续费、交易佣金等。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