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本绥芬河市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略)-AL-(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绥芬河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项目规模:绥芬河市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招标内容与范围:采购内容:(略)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略)
(略) 第1包
(略)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
(1)所投产品为Ⅰ类医疗器械:(略)
(2)所投产品为Ⅱ类医疗器械:(略)
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
获取方法:1、获取文件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天上午8:(略)
递交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
递交方法: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本公司拒收。
开标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略)号,线下开标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绥芬河市人民医院。
招标人:绥芬河市人民医院
地址:牡丹江市绥芬河市沿河街6号正东方向(略)米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略)号
电子邮件:(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