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广东省广州市分公司科技保险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人保财险广东省广州市分公司科技保险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广东市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邀请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广东省广州市分公司科技保险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范围:(略)
1.3标包划分:(略)
1.4 项目性质:(略)
1.5 服务期限:(略)
1.6 服务地点:(略)
1.7 项目总预算:(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个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如合同为框架协议类,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下经双方确认的、发生具体采购/服务事项的相关材料。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经营状况良好,且(略)3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以磋商小组于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略)
2.6 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需提供《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承诺函》。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8 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略)
4.3注册:(略)
4.4获取、登记与下载:(略)
4.5疑问反馈:(略)
(工作日)。
4.6磋商文件费用:(略)
4.7支付方式(三选一):(略)
磋商文件费用电汇账户: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4.8免责声明: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略)
4.9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进入采购人“人保e采管理系统门户网站首页(网址为:(略)
4.(略)供应商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登记、下载磋商文件,并在文件获取截止前完成“人保e采管理系统门户网站首页(网址为:(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
5.2响应文件的递交:(略)广州市天河区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略)F开标会议室(注:(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略)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