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医院制剂乌藤疏肝丸委托生产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公告日期:(略)
项目所在地:(略)
一、招标条件
本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医院制剂乌藤疏肝丸委托生产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略)
规模:(略)
预算:(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资格要求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略)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略)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须提供(略)年或(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略)】(略)号文件规定,(略)年(略)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略)】(略)号文件规定,(略)年(略)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说明。以上“近三个月”是指:(略)
③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略)〕(略) 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特定资格条件:(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无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