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濮阳至聊城(豫鲁界)高速公路南乐至省界段项目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并由濮阳市人民政府以濮政文〔(略)〕(略)号文件批准采用经营性公路传统投资模式方式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濮阳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昊之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操作模式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南乐县福堪镇,顺接聊城市规划的临莘高速,终点与南林高速相接,顺接一期工程,路线全长9.(略)公里。
技术标准:(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濮阳至聊城(豫鲁界)高速公路南乐至省界段项目的投资人。
2.3操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收费公路传统投资模式,具体实施流程包括:(略)
2.4投标报价
根据收费公路建设项目的特点,本项目拟定收费期限(略)年作为竞价因素。
2.5确定中标人:(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 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如投 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2)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http :(略)
(4)(略)年末产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2.5亿元人民币以上(以(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为准);
(5)近连续三年((略)年度、(略)年度、(略)年度)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6)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投资能力不低于2.(略)亿元,(以(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中净资产或自有资金为准),融资能力不低于9.(略)亿元(以银行授信额度或银行存款证明或贷款意向书等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的控股方为联合体主办人。
四、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4.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略)年(略)月(略)日 (略) 时 (略)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4.2、其他材料:(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5.4、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5.5、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略)
六、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6.2、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6.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6.3.1 开具截止时间:(略)
6.3.2 开具方式:(略)
6.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的账户内户名:(略)
开户行:(略)
银行账号:(略)
行号:(略)
注:(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濮阳市交通运输局》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监督机构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