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略)GB(略) | 宗地总面积: | (略).(略)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蓬山路以北、海天大道以东 |
| 年限: | (略).(略)年 | 容积率: | 1.(略)≤并且≤4.(略) | 建筑密度(%): | (略).(略)≤并且≤(略).(略) |
| 绿化率(%): | (略).(略)≤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略).(略) |
| 投资强度: | (略)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略)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 |
| 起始价: | (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略)万元 |
| 备注:(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二)被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土地交易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属于被执行人或被相关征信机构确认为失信人的;属于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尚未处理完毕的土地使用权人不得参加该宗地网上拍卖出让活动。若发现申请人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仍参与竞买,并终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竞得结果无效,拍卖人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略)年(略)月(略)日到 佛山市云平台土矿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到佛山市云平台土矿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在佛山市云平台土矿交易系统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略)
联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