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湖南张家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略)t/d熟料水泥生产线相关资产(一批) | 项目编号 | N(略)ESSB(略) |
| 挂牌起始日期 | (略)-(略)-(略)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略)-(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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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放地 | 张家界市永定区后坪镇边岩村湖南张家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内 | ||||||||||||||||||||||||||||
| 标的现状 |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所列全部照片仅作参考,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略).(略)万元(不含税) | |||||||||||||||||||||||||||
| 评估基准日 | (略)-(略)-(略) | ||||||||||||||||||||||||||||
| 评估机构 | 中盛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转让底价(元) | (略).(略)(含税价)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湖南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特别 |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资产所列全部照片仅作参考,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资产数量、型号、材质、附件是否齐全、可用性等以实物交接为准。标的资产及拆除范围以湖南天一拍卖有限公司组织的现场踏勘为准。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型号、材质、数量、附件是否齐全、可用性等)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结束后,意向受让方须将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交予湖南天一拍卖有限公司盖章确认并用于报名登记。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湖南联交所不组织意向受让方实地勘验。 3、鉴于该项目的资产处置含拆除内容,受让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委托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单位进行拆除施工。 4、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时,应充分预估转让标的的拆卸环境、拆卸难度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成交后,受让方负责资产拆除、吊装、清运及移交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承担期间产生的全部安全、环保责任及相关费用。因拆除作业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扬尘噪声扰民及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等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向转让方转嫁任何责任与费用。 5、关于拆除工程的注意事项: (1)矿山道路不在本次拆除范围内; (2)受让方拆除房屋建筑物的进度、时序和节点须取得转让方的同意,并在《施工方案》中说明; (3)厂区设备、建筑物拆除后,由受让方负责还原成耕地(包括地面硬化区域),整体平整小于5度,目视表层无明显异物、有色垃圾、金属及混凝土块。地坑、机坑、暗沟及地下水池等完成拆除后,由受让方负责进行无害回填,与厂区保持平整一致。混凝土、钢构基础至少拆除至地表(略)mm以下,拆除后由受让方负责进行无害回填。 (4)拆除生产线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块及预热器、回转窑、冷机等设备中残余的所有物料,由受让方合规合法处理。 6、本次处置标的物包含5台车辆(装载机、挖掘机、洒水车),均无机动车登记证书、无牌照,未上公共道路行驶,仅限场内作业。转让方不对其能否上牌、能否上路作出任何承诺,受让方须自行核实车辆能否使用。受让方取得标的车辆后,如自行决定对车辆进行报废拆解的,相关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略) 7、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完整性、功能性等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他诉求。 8、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9、受让方须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略)0(略)1(略)),履约保证金为(略)元。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标的交割 |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以及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2、全部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完成后,受让方方可进场施工、清运。 3、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 (略)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拆除和搬移。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略).com)和中拍平台(https:(略)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网络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网络拍卖地址:(略) 5、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及资质资料与湖南天一拍卖有限公司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6、受让方应当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的1.5%)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按e交易系统提示付清),并将拍卖佣金(成交金额的3.5%)一次性汇入湖南天一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7、受让方应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略)元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9、本次转让成交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税率为(略)%的增值税发票。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略) 1、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2、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安全、专业的拆卸、吊装及运输能力,并自行提供全部吊装、运输机械与工具,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3、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垃圾清运、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爆破、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 4、受让方在进场施工前,须提供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及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 属于高危行业的还必须提供本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凡涉及特种作业时,受让方应提供相应特种作业工种人员名单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复印件);涉及特种设备操作的,受让方应提供特种设备目录清单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涉及检维修作业及生产线保运的,还应提供近3年无安全事故及行政处罚证明。 5、受让方在进场施工前向转让方提供《施工方案》《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方案》,其中环保事故应急方案及处置措施需经过当地环保部门审核备案,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6、受让方在拆除及搬运标的资产过程中,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如受让方破坏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和设备等,必须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由受让方全额赔偿,损失的赔偿先从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另行支付。 7、受让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转让方的环境保护规定,对因此发生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受让方不能干预和阻挠转让方执行上述规定,否则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限时整改,同时受让方不得以此作为增加工程费用及合同金额的理由。 8、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 (略)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拆除和搬移。如因受让方原因发生拆除清运逾期现象,每逾期1个工作日扣除(略)元履约保证金作为给转让方的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若拆除清运逾期经转受双方协商一致,则不扣除履约保证金。 9、转让标的整体拆除、搬运完毕,受让方按要求清场完毕(清场完毕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搬移、清理资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垃圾等),经交易双方现场验收合格、确认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转让方于验收合格后次月的月底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施工拆除、场地复原期间若出现违规作业、未按标准完成场地复原、产生违约扣款、安全事故赔偿及相关处罚等情形,转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扣除比例详见附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剩余余额无息退还受让方,保证金不足抵扣的,转让方有权按实际损失向受让方另行追偿。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略).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以及中拍平台(https:(略) | |||
| 现场展示 | 1、意向受让方须在(略)年(略)月 (略) 日(略):(略) 2、现场踏勘结束后,意向受让方须将《现场踏勘确认书》交予湖南天一拍卖有限公司盖章确认并用于报名登记,《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意向受让方已参加现场踏勘的依据,未参加现场踏勘的意向受让方将被取消受让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后续交易环节。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略)-(略)-(略) (略):(略)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略):(略)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需)。 3.《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 注:(略)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略) 2、处置方式: |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拍卖 | 增价幅度(元) | / | |
| 拍卖开始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略)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 服务费 |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按照成交金额的1.5%收取交易服务费,湖南天一拍卖有限公司按照成交金额的3.5%收取拍卖佣金,上述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当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 ||||
| 附件下载 | 附件1.现场踏勘确认书.pdf 附件2.安全生产管理协议.pdf | ||||
| 联系 方式 | ||
| 咨询电话 | 湖南联交所联系人:(略) 湖南天一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略)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略)时前(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路(略)号湘江财富金融中心B座(略)A楼 | |
| 项目经办人 | 闵女士 (略) |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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