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2)意向承租方须接受《意向客户须知》《承诺函》等文件(具体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中所列条款,报名时盖章并签名确认后提交。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须符合业态经营要求。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等公开信用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5)意向方承租本标的后,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该标的出租业态,不得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须守法经营,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法令的经营业态禁止进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开展违法犯罪活动或从事违背公序良俗的活动。
(6)不接受联合体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