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登记,具有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能力且资信情况良好的法人(及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或依法登记,具有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能力且资信情况良好的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能力、资信情况良好的自然人(仅限以租赁房屋作为工商登记场所,登记完成后需提供相关营业执照,租赁合同中将上述条款进行约定)。
2、本标的出租用途及招租业态仅限于美容、美发、烟酒、水果、百货、中介、超市等;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5、意向承租方承租后,经营(使用)方案须严格按照出租业态要求制定,并报出租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6、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提供《承诺函》;
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