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委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推荐有排序的1-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委评审总得分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高得分出现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由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确定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方法同理。注:(略)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按照招标要求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按照招标要求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证明材料(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略)年(略)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动态监管查询结果 | 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
“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 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核查。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略)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评标入围 |
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2.2.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R方法一:(略)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R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略) 分£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 / 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R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R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高和低(略)%(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高报价(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 ; R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高和低(略)%(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高报价(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略)%、(略)%、(略)%、(略)%、(略)% ;K1的取值范围为: (略)%、(略)%、(略)%、(略)%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略)%~(略)%,装饰、安装为(略)%~(略)%,市政工程为(略)%~(略)%,园林绿化工程为(略)%~(略)%,其他工程(略)%~(略)%。;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略)%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R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3.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略)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略)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