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淮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四新成果基地现代化改造提升项目 已由 淮安市淮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淮阴区审批投资备〔(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江苏百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向上争取及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 。项目建设采用:(略)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略) 2.1.2 建设规模:(略) 2.1.3 合同估算价:(略) 2.1.4 工期要求:(略) 设计开工日期:(略) 2.1.5 质量要求:(略) 2.1.6 其他:(略) 2.2 招标范围:(略) 2.3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 2.3.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a+b)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略) b.施工资质要求:(略)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略)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略)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投标人:(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注:(略)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 自 (略) 年9 月 (略) 日(近 2 年) 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 自 (略) 年 9 月 (略) 日(近 1 年) 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 自 年 月 日(近 5 年内) 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略)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略)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8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9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略) 其他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略) (2)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 号),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略) (3)授权委托代理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略)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附件) 5.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略) 月 (略)日 9 时 (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递交到指定“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 ”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8. 其他要求 特别提醒:(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略). 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明远西路(略)号 (略)号五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电子邮箱:(略) 电子邮箱:(略) (略).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 异议渠道 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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