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尚美幼儿园拟对深圳市光明区尚美幼儿园非集采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略) 合同金额(元):(略) 中标供应商:(略) |
变更内容描述:(略) 原合同第四条第3款“价格确定方式”予以调整。原约定以市场询价作为定价依据,现变更为:(略)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非集采食材定价机制,提升定价的客观性、透明度和可追溯性,依据《光明区教育系统食堂非集采食材定价指引》(以下简称“《定价指引》”)相关规定,经研究,拟将原合同约定的市场询价定价方式调整为以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天天采购平台)公布的价格数据为基准。该平台数据具有公开性、时效性和行业公信力,能够更公平、高效地反映食材市场价格水平,保障师生膳食质量与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
征求意见期限:(略) |
采购人:(略) 地址:(略)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
备注:(略) |
附件:
深圳市光明区尚美幼儿园食堂非集采食材配送服务合同友好协商协议(略).9.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