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省疾控中心化学类设备采购项目(第2批)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包组编号/品目号:(略)
名称:(略)
1、设备用途:(略)
2、仪器以固体检测器为基础,由进样系统、原子化器(火焰和石墨炉)、光路系统、检测器、 分析软件和计算机系统组成,全自动控制,仪器监控仪表全部由计算机控制,任何仪器参数都不需要手动调节的原子吸收光谱仪。
3、技术规格与要求:
3.1技术规格
3.1.1进样系统
3.1.1.1 火焰AAS耐HF酸进样系统,耐:(略)
3.1.1.2燃烧器系统:(略)
3.1.1.3 火焰进样系统维护方便,如:(略)
3.1.1.4具备火焰系统安全保护装置:(略)
★3.1.1.5石墨炉AAS进样系统,石墨炉进样盘单盘≥(略)位以上的自动进样器,并且保证进样盘中的每一个位置真实可用;
★3.1.1.6 进样量2-(略)微升连续可调;
★3.1.1.7石墨炉AAS进样系统,配备加氧装置,加氧流量由软件全自动控制。
★3.1.2光学系统:(略)
3.1.3波长范围:(略)
★3.1.4检测器:(略)
3.1.5灯选择:(略)
3.1.6 灯位数:(略)
3.1.7 火焰采用高强度宽范围氘灯背景校正,可校正(略)nm铬。
★3.1.8石墨炉采用塞曼背景校正。
★3.1.9石墨炉必须配备全彩色摄像装置,监控温度> (略)度,以便实时监测石墨炉进样针的位置、样品溶液的干燥、灰化、原子化和清洗等全过程。
3.2性能指标
3.2.1火焰AAS的灵敏度,2ppm Cu 吸光度>0.(略),精密度RSD < 0.4%。测量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略)-(略)的4.5.2.1和4.7.2.1试验程序进行。
3.2.2 Cu元素2ppm浓度,一小时连续测试(略)次/5分钟,每次测试值≤1%。
3.2.3标配石墨炉加氧除碳炉内消解装置:(略)<2%。
3.2.4石墨炉灵敏度,(略)ppb Cu 进样(略)微升,特征质量<(略).5pg,精密度RSD<2%。测量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略)-(略)的4.5.2.2、4.6.2.2和4.7.2.2试验程序进行。
3.2.5以石墨炉方法测量,2ppb、4ppb、6ppb、8ppb的砷标准溶液,以线性计算截距的校准方式,线性相关系数必须>0.(略)以上。
4. 操作软件指标
★4.1分析软件:(略)
★4.2数据处理:(略)
★4.3校正曲线:(略)
★4.4 校正曲线拟合方式≥3种,可以任意选择。
4.5 仪器诊断软件和网络通讯,数据再处理功能。
★4.6每一元素的测量参数自动优化并推荐佳值。
5.配置
5.1.原子吸收光谱仪(含火焰和石墨炉)1套
5.2石墨锥拆卸工具1套
5.3操作软件1套
5.4石墨管(原厂) (略)根
5.5适配石墨炉自动进样器样品瓶(略)个
5.6空气管1套
5.7空气干燥过滤器1套
5.8空气压缩机1台
5.9循环冷却水机1台
5.(略)仪器工作站1台(与仪器软件适配),数据输出终端1台。
5.(略)超灯或无极放电灯:(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行选择是否递交。(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