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略) | 宗地总面积: | (略)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足区宝顶镇DZ(略)-1-5/(略)号地块(香山社区2、3、6、7组) |
| 年限: | (略).(略)年 | 容积率: | ≤1.(略)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略) |
| 娱乐用地 | (略)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略)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 |
| 起始价: | (略).(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略)万元 |
| 备注:(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根据(国土资发〔(略)〕(略)号)文件规定,竞买人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2、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略)年(略)月(略)日到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到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出让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报名期限内,只有1家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的,将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有2家以上(含2家)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的,采用“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具体详见出让须知。2、地块详细规划条件按规划批准文件执行。3、其他资料详见出让须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略)
联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