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大田县人民政府批准,大田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略)-P1 | 宗地总面积: | (略)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田县均溪镇红星村小青垵处 |
| 年限: | (略).(略)年 | 容积率: | 1.(略)<并且≤2.(略) | 建筑密度(%): | <(略).(略) |
| 绿化率(%): | (略).(略)≤ | 建筑限高(米): | ≤(略).(略)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略) |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略)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B(略) |
场地平整:(略) 基础设施:(略) |
| 起始价: | (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略)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参加竞买,个人不能参与竞买。在大田县辖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含①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和条件应缴而未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②土地使用权人改变土地用途、面积、年期、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而未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③滞纳金)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略)年(略)月(略)日到 大田县自然资源局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到大田县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在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大田县住建局《关于大田县均溪镇小青垵商住地块A宗地销售制度》大田县均溪镇小青垵商住地块A宗地实行预售,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具体要求受让人需咨询大田县住建局。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略)
联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大田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