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照税法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原产权人应该承担的部分税、费,由买受人垫付,过户完成之日起(略)日内持正式发票向本院申请垫付费用退费)。有关房屋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及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二)该房产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成交之日前的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之日后产生的物业、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三)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略)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法院从未委托任何房屋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房屋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拍卖辅助公司咨询电话,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二、本院已委托陕西三方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统一看样等工作。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竞买人条件:(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特别提醒:(略)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费等交易中规定的各种税费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欠税)按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内(不含周末)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标的竞拍开始前5日内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城固县人民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三)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注:(略)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略)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略)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