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本项目工程类别为“市政给水工程(非市政综合工程)”,依据现行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可承揽:(略)
2)本项目为给水厂扩建及提标改造项目,其中:(略)
3)依据住建部政务咨询答复:(略)
问题2:招标文件设备技术参数章节中,次氯酸钠发生器列明推荐品牌:(略)
答:
1)依据招标人前期会同相关单位进行的市场调研:(略)
2)本项目推荐品牌系招标人前期经市场调研并组织专家论证后确定,且已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予以完善和修改。推荐品牌仅供投标人参考,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人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如相关推荐品牌出现抱团哄抬报价或其他不合理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在标后通过组织专家论证等方式对推荐品牌作出调整。
3)随招标文件、清单控制价发布的“优于或相当于推荐品牌的评价指标及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清单控制价附件2)中已列明“次氯酸钠发生器”的具体评价指标及证明材料。招标文件P(略)已清晰载明所投产品是否“优于或相当于”推荐品牌的具体比对方法以及投标人所需提供的证明文件:(略)
问题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使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的通知中明确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相关要求,请明确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上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显示证书状态为其他或不为有效状态下的安许证是否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求。
答:
1)依据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略)号)第十五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使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的通知》建筑施工企业持有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其高等级资质对应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应配备人员数量要求的,“管理系统”将予以标注,并将标注情况推送至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由其负责落实限期整改。超过(略)天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管理系统”将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状态标注为“其他”。即证书状态显示为“其他”,则代表该投标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违反上述住建部部门规章规定。
2)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已载明:(略)……”,故投标人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状态证书状态显示为“有效”的,视为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显示为“其他”、“暂扣”等状态的视为不满足资格条件。投标阶段,各投标人(含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在投标时同步将本单位在住建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状态截图(须显示为“有效”)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将对此项进行核查,不满足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问题4:我方已下载高塘湖水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编号:(略)
答:(略)
问题5:管网工程中:(略)
答:(略)
问题6:请问:(略)答:(略)项目经理变更业绩。
问题7: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经理业绩的要求:(略)答:(略)
二、澄清修改部分
1、本项目资信标评审中删除第3项“信用分”评审项(5分),相应分值并入商务标,商务标总分值由(略)分调整为(略)分。
2、本项目定标因素中删除第3项“企业信誉:(略)
3、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略)年(略)月(略)日9点(略)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异议时间等相应顺延,已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有效,其余修改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提醒投标人须按新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响应文件。
本次答疑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新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凤阳明中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