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工程 琉璃河考古遗址公园园林绿化工程(一期)(设计) (工程名称)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京发改(前期)〔(略)〕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北京房山琉璃河遗址管理处 ,工程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琉璃河考古遗址公园园林绿化工程(一期)(设计) (标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房山区琉璃河镇
2.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 本项目建设总面积(略).(略)平方米
2.3计划投资总额: (略).(略)
2.4计划工程投资: (略).(略) 万元
2.5计划开工日期:
2.6设计周期: (略) 日历天
2.7高投标限价: (略) 元
2.8招标范围 琉璃河考古遗址公园园林绿化工程(一期)(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工程、庭院工程、电气工程和排水工程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以及实施阶段的施工配合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其他服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合法登记注册并存续的从事工程设计的法人实体
3.2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园林设计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成员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申请投标。
3.5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本招标工程划分为 / 个标段,投标人可就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多允许中标标段数量的要求: /
3.6政府采购政策
√ 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7其他要求: /
4.信用要求
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3其他信用要求:
√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者在投标人提供的北京市信用报告中未查询到违法违规情况。
本次招标 不采用 信用标评审。
其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于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至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略)号,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华东路办公区)三层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https:(略)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名称)上发布。
8.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联系电话: (略)-(略)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