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拟对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北栋第三批(次)家具采购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略) 合同金额(元):(略) 中标供应商:(略) |
变更内容描述:(略) 对家具数量和尺寸进行优化调整合同金额核减(略)元。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我院制定采购需求时工程正处于施工阶段,工程尚未正式移交,货物清单及规格型号是依据施工图编制并完成招标,项目进场复尺选型时,发现部分现场实际空间尺寸与施工图存在细微偏差。同时,结合各使用科室针对具体业务提出的实际需求建议, 为确保家具安装后契合现场条件及科室使用需求,提升开办费使用效益,故针对家具数量和尺寸进行优化调整。 |
征求意见期限:(略) |
采购人:(略) 地址:(略)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
备注:(略) |
附件: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北栋第三批(次)家具采购项目合同补充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