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略)
各潜在投标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调整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的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第5项编列内容的第3条款内容中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安全员人数及要求调整为“安全员:2人(其中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该员系指持有C1证书的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证书不能由其他证书替代。投标文件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中的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编号”应体现C1字样。),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本项目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和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可附在资格文件其他材料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否决其投标”。
2、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第3节第5.1.1.(1)条款中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调整为“一星级绿色建筑”。
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为准。
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福建省唯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9月(略)日
电子签章授权书.jpg
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