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江航运局苏州分局趸船装修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略)号东方广场1号楼(略)室(https:(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高限价(万元) |
长江航运局苏州分局趸船装修服务 | 装修服务、安装服务、弱电服务 | (略) |
特殊处置项目 | (略) |
长江航运局苏州分局所需的趸船装修服务,供应商参加磋商前自行选择对项目地点进行实际踏勘并测量。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略)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指:(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也可以提供(略)年9月(含)至响应截止当日任一月份的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应当至少包含前三张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个月的可以不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略)(4)社会保障资金:(略)(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略)2.第1.(6)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