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统(网址:(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图书馆(科研实训综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图书馆(科研实训综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HBSJ-(略)FJ-(略))第1次答疑公告
各申请人:
现针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图书馆(科研实训综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申请人提问,答复如下:
问题1:(略)
回复:
资格预审阶段可不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承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比例进行分包即可,资格审查阶段可暂不提供拟分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考虑是否提供自身的中小企业声明。
问题2:(略)
回复:
1.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需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设计方四方盖章确认)、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截图及链接为必须提供的材料。若四库一平台截图中未反映的指标若在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需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设计方四方盖章确认)中已体现的,无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证明材料可以按照申请文件格式“7-1近年财务状况表”备注款要求提供。
问题3:(略)
回复:(略)
问题4:(略)
回复:(略)
问题5:(略)
回复:(略)
问题6:(略)
回复:
1.按如下填写:(略)
2.资格审查阶段可暂不提供拟分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考虑是否提供自身的中小企业声明。
3.仅“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处,有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签名”,不足以认定为此人完成过业绩,还需提供载有此人的信息的合同协议书(如项目经理有变更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4.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工程获奖不作为资格条件,申请人自行考虑。
5.本项目前期资料已提供,请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协议要求填写合同工作量比例。
问题7:(略)
回复:(略)
问题8:(略)
回复:(略)
问题9:(略)
回复:(略)
问题(略):(略)
回复:
1.按如下填写:(略)
2.资格审查阶段可暂不提供拟分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考虑是否提供自身的中小企业声明。
问题(略):(略)
回复:(略)
问题(略):(略)
回复:(略)
问题(略):(略)
回复:(略)
问题(略):(略)
2、资格预审文件P(略)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3、资格预审文件P(略)页申请人须知3.2.6近年申请人或项目管理机构相关主要人员获工程(设计)质量奖项、获表彰情况为近 3 年;随资格预算一起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评分办法2.2.4工程获奖:(略)
4.资格预审文件P(略)附录一:(略)
注:(略)
请问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设计方四方盖章确认)或竣工验收记录(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设计方四方盖章确认)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
1.按如下填写:(略)
2.资格预审阶段可不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承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比例进行分包即可,资格审查阶段可暂不提供拟分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考虑是否提供自身的中小企业声明。
3.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工程获奖不作为资格条件,申请人自行考虑。招标文件疑问在招标文件环节答复。
4.满足要求
问题(略):(略)
回复:
1.可以认定为“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职称”。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简称“补充通知”),若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符合“补充通知”的6类情形,原则上予以认可。可以不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只提供人事证明。
问题(略):(略)
回复:(略)
问题(略):(略)
回复:(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略)年9月(略)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