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华创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独立储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州市华创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独立储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已由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与科技局以宿州市华创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独立储能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计划工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1)勘察设计
负责纳入本项目招标范围的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勘察、土建及安装工程设计(含储能区、升压站、送出及对侧间隔扩建等本项目全部内容)、环保水保设计、环境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节能评估报告、消防设计、竣工图绘制等。
(2)设备采购
负责纳入本项目招标范围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供货、运输及运抵交货地点后的卸车、到货清点、开箱验收、转运、仓储、保管等工作。
(3)施工
包括纳入本项目招标范围的所有施工内容及配套设施(包含厂界边坡防护工程、进站道路工程等),也包含为落实环评、水保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项目。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略)
(4)运营
包括项目运营以及全部储能设备、辅助设备、公共设备、附属设备及其相关的生产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巡视、故障处理、值守等工作。
(5)调试、试验:(略)
(6)其他
①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所有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不包含接入系统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招标人已经办理完成的各项批复及手续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备案手续,电力质检、防雷、消防、劳动卫生等;
②负责项目消防系统的报审、报批和验收工作,负责通过消防专项验收;负责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包括电磁辐射监测)及验收、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防雷接地验收、安全、职业病危害“三同时”验收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③负责本项目启动验收、工程试运行和移交生产验收、合同工程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办理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取得相应报告并承担相应费用;
④承担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相关民事协调工作;承担施工临时用地(吊装平台、设备运输道路、堆场等)的租赁;
⑤协助办理项目电力接入批复、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并承担相应协调费用;
⑥配合招标人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等。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⑦负责技术服务及培训;
⑧配合本项目所涉及的审计、质量监督、竣工决算等。
(7)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所必需的相关报批手续、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若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储能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则这些建筑、设备、服务或报批,也应由投标人提供,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在工程费用中。
注:(略)
2.5标段划分:(略)
2.6质量标准:(略)
(2)施工质量标准:(略)
(3)设备质量标准:(略)
(4)运营质量要求:(略)
(5)安全目标:(略)
具体质量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7招标控制价:(略)
2.8其 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略)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略)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略)
①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承修、承试类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运营资质要求:(略)
3.2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略)
①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②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2)施工负责人1要求:(略)
施工负责人2要求:(略)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4)运营负责人:(略)
(5)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1和施工负责人2可以相互兼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运营负责人不可相互兼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4家,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联合体中承担各项任务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的相应专业工作分工)合计满足“3.投标人资格要求”;
(2)联合体牵头人须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投标时除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由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章外,其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中的签字或盖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5投标单位应使用合法有效的注册人员投标,不得使用挂证人员,如有使用违规挂证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使用违规挂证人员的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证书投标问题线索,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3.6其 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略)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略)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略)
(ca锁办理:(略)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 年(略)月(略)日 (略) 时(略)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6.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略)〕(略)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行政执法科 | (略)-(略) | 宿州市埇上路(略)号5楼(略)室 | szggjzfk@(略).com |
7.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略)
如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 话:(略)
电 子 邮 件:(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