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元/年) | (略),(略).(略) |
价格说明 | 年租金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略)元,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当日一次性足额缴清,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结清全部应付费用,且按合同约定完好返还厂房及配套设备后,出租方于(略)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
租金支付方式 | 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当日,承租方足额缴清首期季度租金,承租方需于每季度结束前(略)日内,足额缴纳下一季度租金,全程按时履约。 |
租赁期限 | 2年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2.承租方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向广西交易所集团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约定的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在合同签订之日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首期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独立履约能力,无重大失信、违法经营记录。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标的状况确认书;6.具备独立履约能力,无重大失信、违法经营记录的承诺文件;7.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二、自然人: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2.身份证明文件;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标的状况确认书;5.具备独立履约能力,无重大失信、违法经营记录的承诺文件;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注:(略)2.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认可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招租公告的全部条款,对标的现状无异议,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2.租赁期限:(略)3.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略)元,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当日一次性足额缴清,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结清全部应付费用,且按合同约定完好返还厂房及配套设备后,出租方于(略)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4.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当日,承租方足额缴清首期季度租金,承租方需于每季度结束前(略)日内,足额缴纳下一季度租金,全程按时履约。5.经营范围:(略)6.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厂房核定经营用途,严禁利用厂房开展违法违规经营、危险化学品存储加工、高污染、高噪音等不符合食品产业规划及园区管理规定的经营项目。7.现状交付原则:(略)8.装修改造及维修管理:(略)9.转租分租管控:(略)(略).相关费用分摊:(略)(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略)(略).合同终止厂房返还:(略)(略).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范本),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略)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元) | (略),(略).(略) |
交纳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账号 | (略) (略) (略) (略) (略) |
温馨提示:(略) |
保证金处置 方式 | 1.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款项可抵充履约保证金,或按承租方申请原路无息退还,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的;(9)商铺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略))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略))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1.租赁合同(范本)2.竞租申请与承诺书3.标的状况确认书4.承诺书 |